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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成安县公安局至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

    信息发布者:陈红斌
    2020-01-07 03:32:30   转载
    广大师生朋友、家长朋友:
    在我国,人们过年过节、结婚嫁娶、进学升迁、店铺开张时习惯燃放烟花爆竹来庆祝,在亲人去世后或祭奠活动中,也形成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,这一传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。但是,在光彩夺目、震耳欲聋的燃放背后,却存有许多不容忽视的危害!
    污染空气环境。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硫化物、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金属氧化物的粉尘,吸入后会造成身体损害,特别是春节期间空气污染指数往往“爆表”。燃放烟花爆竹后也会产生大量纸屑垃圾,影响市容环境。
    容易引发火灾。城市中建筑、设施、人口密集,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房屋、外墙保温材料、电力设施、加油站等火灾;在农村地区,也容易引燃堆垛、草料、秸秆、枯草等,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    引发人身伤害。有的烟花爆竹质量差,容易导致燃放事故,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差、自我保护能力弱,成为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主要群体。
    2019年12月,成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《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成政规[2019]4号,规定:全年全域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。对未经许可生产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的,公安、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五年。
    2019年,成安县是省级文明县城,这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喜事,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骄傲。城市干净整洁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,希望广大师生朋友、家长朋友严格遵守县政府禁燃规定,不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文明、环保、安全的城市环境,为建设富强成安、美丽成安、平安成安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成安县公安局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0年1月6日
   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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